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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东歌先生是中美法律集团的法律顾问。
李先生在中国的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,2014年《清华法律评论》刊登了其本科毕业论文《探究1946年沈崇案》。
李先生参与的高价值项目涉及到外商在华直接投资,外商在华债务回收和美国仲裁裁决在华执行等问题。最近在中国广东省湛江市,他协助美国律师成功售出客户在当地的不良资产,切实地保障了客户的权益。
在加入中美法律集团前,李先生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(广州分所)担任律师助理。他曾在某上市公司的并购项目中对目标公司实施法律尽职调查,起草尽职调查报告。
李先生以英语,国语和粤语为工作语言。